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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9-04-29 17:02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将于201910月举行。为了积极筹备该项赛事,在我校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学校拟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校内选拔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

协办单位:各教学单位

三、校内选拔赛时间

20194—20196月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专门开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可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5月10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参赛作品报名方式请见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方式,大赛官网将在近期开放第五届大赛报名通道,请随时关注),同时将纸质版作品提交至各学院团委参加学院初赛。

(二)学院初赛(4-5月)

学院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自行决定(跨学院参赛的团队,应在队长所属学院报名参赛)。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完成院级初赛,然后按照各学院推报作品名额数量参加校赛(推报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校赛参考)。学院推报参加校赛的名额计算公式:学院推报作品数=学院参赛作品总数参照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各学院报名数据×推报比例(推报比例待定,届时会另行通知各学院)。

(三)校赛材料提交(6月10日前)

各学院应于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航空港校区)和校团委办公室(龙泉校区):

1.推报作品的项目计划书纸质版,项目计划书要求: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摘要-项目背景(消费需求调研与供给侧现场分析)、产品(设计创意、产品介绍、科学性&创新性&核心技术、团队展示)、市场与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细分、产品定位、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等)、项目/公司战略规划、财务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期&融资需求、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回报分析)、风险退出、支撑材料(公司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鉴定、产品销售合同、合作意向书、投资意向书、项目获奖证明材料);

2.推报作品的项目计划书电子版、项目展示PPT及项目展示视频(flv格式,5分钟以内);

3.附件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推报作品统计表

4.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及师生共创组的项目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提交作品注意事项:每个参赛作品的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项目名称-参赛组别-负责人-手机号;“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报作品统计表”作品序号按名次进行排序。

(四)校赛评审(6月10日-6月30日)

第一轮:盲评(项目计划书、PPT、视频等评审)

第二轮:项目路演答辩

(五)省赛准备(7-9月)

组织入围省级的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备战第五届四川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八、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颁发证书。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经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九、组织动员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动员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可依托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竞赛组织工作,鼓励和促进学生团队及时转化创新实践成果。同时,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十、咨询、联系方式

邓成渝(航空港):15378171375

 妍(龙  泉):13880364218

第五届“互联网+”大赛Q Q交流群:364992314

                      校团委      教务处 研究生处

201942

相关链接:关于举办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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